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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入埃及(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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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马木留克就两个特点,一个是快,一个是散。

    他们并不擅长大军团的作战,更不可能如翼骑兵那样,发动膝盖挨膝盖的集团式骑兵冲锋。但高速分散的目标,对于赵辅和他所辖的那个陆战营来说,真的是个很头痛的目标,要不然他也不会把陆战营用于伏击了。

    “我不太习惯退却。”丁一伸手抹去脸上的污血和黄沙,对着跑过来的警卫员吩咐道,“把养浩先生送上船,马上执行。”不论许彬如何跳脚都好,警卫员很客气而坚定地把许彬弄上了驱逐舰。

    而丁一对曹吉祥说道:“装备。”曹吉祥自然是要劝,但当他望着丁一的眼睛时,却不禁打了个冷战,低头领命去取丁一的装备了。很快一个跟其他警卫团士兵一样的牛皮背包,就取来放在丁一面前|优|优|小|说|更|新|最|快||。

    就在工事前面,就在苏欸和那个排的战士,还没收敛的三十几具遗体面前,丁一就这么脱下身上的衣袍,赤条条地穿起黑色的作战服,他的动作毫不慌乱,但做起来却是极快,每一个细节都是演练了千百次,几乎已是肌肉本身的条件反射。

    然后他从马克留木骑兵的脑袋上,拔下那把工兵铲,跳进了还没有挖好的工事里,开始用力地挖掘起来,曹吉祥看着就急了,禁不住跑过来道:“少爷,这不是您干的活,怎么也不缺一个修战壕的!您要急的话,老奴来挖!”

    丁一挥手拍开曹吉祥要来抢工兵铲的手,沉声道:“我就他妈是个挖战壕的,你不明白吗?”他指着那些烈士的遗体的方向,“我和他们没什么区别,都是为了让华夏强盛起来梦想,而来到了这万里之外!”

    “没有人可以杀死我的袍泽,而不付出低价,没有人可以做!”

    然后他沉默地挥舞工兵铲,这个身影带动了其他警卫团的士兵,一个营级的工事,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,很快就在苏伊士运河边上成型了。丁一放下工兵铲,检查他手中的步枪,然后是腰畔的手枪,文胖子被任命指挥这个营。

    那二十名马木留克的骑兵,留下了二十把大马士革钢弯刀,还有十匹没有受伤的阿拉伯纯种马,十名骑术最好的草原籍士兵,从背包里取出了许多不曾于实战中披挂的鸡胸甲、臂甲、大腿甲和小臂、小腿甲,三层甲穿戴之后,他们骑上了阿拉伯战马,便很快地发现,甲胄的重量,对于这些身躯高壮的阿拉伯马来说,压根就不存在问题。

    “熟络一下就好,不要操得太过,它们的耐力比不上蒙古马的,也就是冲刺时,才是它们一展所长的时候。”丁一的语调里,有着淡淡的从容,沙场之上,不需要过多的情绪,他能把所有的悲伤,都暂时封存起来,最好士兵,原本就用呆若木鸡来形容的。

    曹吉祥被派到了驱逐舰上,丁一给了他自行判断敌情开发的权力。

    警卫营的士气不高,他们很骄傲,他们六十人就可以全歼旧式边镇精锐数百人。

    但他们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,刚一接战,已方的损失就如此之大。

    时速三四十公里的蒙古马,和大了一圈,时速八十公里的阿拉伯马,真的是两个概念。

    特别是马木留克骑兵的作战方式,更让警卫营的士兵,感觉到有些无力,因为他们并不是集团性的冲锋,分散、高速的目标,真的不是一个好对付的敌人。

    于是有基层的军官开始在训斥士兵:“慌什么?把装备收拾好!”

    “入你母亲,不死万万年,该死屌朝天!”这是军士长用军中粗糙的言语,在给自己和身边的士兵鼓劲。

    这氛围不对,流淌着太多的悲壮。

    丁一攀上了指挥所的顶部,手持着铁皮喇叭,开始对着工事里的士兵大声呼喊:

    “一群流寇罢了,不要太紧张!”丁一大声地在工事里,对着警卫营的士兵咆哮着,“赵辅领着陆战营,都他妈能在这里钉上几年!有什么大不了的?刚才不过是他们走了狗屎运罢了!有谁害怕的,上船去,老子不怪你们!就他娘的一个人,我也要这班咋种留下!”

    没有人觉得丁一在吹牛,哪怕刚才没有马,他都弄死了八个全副武装的马木留克骑兵。

    别说他现在还有缴获的战马!

    士气渐渐地回升,离开?当然没有人会选择这么干、能入选到这个随身保护丁一的警卫营,不是丁一的脑残粉,就是狂热的愤青,他们会紧跟着丁一,哪怕是赴死。

    但在丁一这番粗糙的话之后,让他们重新相信,他们将紧跟着丁一,走向另一个胜利。

    是的,向来如此。

    胜利。

    丁一的旗帜,向来就是胜利的代名词。

    士兵变得沉默,他们有足够多的沙场经验,当心态稳定下来以后,他们知道自己该干什么。

    万安的效率不慢,他被警卫员带过来,准备把他也送去船上时,他就向丁一汇报:“有人投毒,在水源里投下一些动物的尸体,然后泡上一段时间之后,又有人取走,赵辅在一个月前就发现了。黑人团的士兵和当地埃及团的士兵,不讲究卫生,没有遵从守则,把水烧开了再喝,也很少有人饭前便后按规定洗手的,所以几乎九成以上的人得病。”

    这就是最古老的生化战了。

    “但陆战营因此得病的人很少,大规模得病,是因为一场伤风,不知道怎么了,就快速地传染,如同瘟疫一样。营部医师按着战场防护手册做了隔离,但还有六七成的人被传染了这种伤风,高烧、咳嗽。”

    万安指着身后六七十米外,大约百人左右的队列:“这是陆战营里还能保持战力的官兵。”

    疾病总能击溃最为坚硬的盔甲下面的躯体。

    别说是这年代,就是现代,医学发达到一定程度,也依然很难有效控制这种流行性感冒。

    “让他们在侧翼修筑工事,只要防着侧翼就可以了。”丁一沉呤了一阵,对万安说,“你办得不错,上船去吧,这不是你所擅长的所在。”

    出乎丁一意料,万安却向丁一行了礼,穿着笨重橡胶连体衣的万安,作起这打揖,显得很笨拙可笑,但他的话却一点也不可笑:“弟子请战。”他指着那些接受了丁一命令,正跑步向边上而去,准备开始修筑工事的陆战营士兵,“若先生允许,弟子愿统领彼等。”

    丁一听着不禁愣了一下,只见万安告了罪,当场就剥下防毒面具与橡胶衣: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!”这是一种表态,和他先前怕染上瘟疫时的态度,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,他不再在乎那种能致人于死的伤风,是否会把自己也传染。

    万安很聪明,如果他穿着橡胶衣,戴着防毒面具的话,那百余陆战营的士兵,就算能理解,也必定会与他产生隔膜的,要留下,他就敢于去冒险。他本来就是一个敢冒险的人,不见得正牌进士出身的官员,为了幸进,有多少敢去献春*药的,无耻是一回事,其中有风险,也是不可否认的。

    他就是这么一个货色,为了出头,他敢博。丁一不用春*药,那么万安就敢投其好,下战壕搏命,只要搏成了,他在丁一心中,自然位置就大不相同。

    “汝能听刘子坚指派?”丁一沉声问道。

    丁一对这些亲传弟子之间的关系,其实是看得分明的,他知道许多人看不起刘铁,万安绝对是其中一个,尽管他没有对刘铁说出什么话或做出什么事,但那腔调,丁一还是能清楚感觉得到,所以他专门问了这么一句。

    “弟子必能做到。”万安没有犹豫。

    丁一点了点头:“好,刘子坚负责主阵地;万循吉负责左侧阵地,按主阵地旗号配合行动。要稳住,不要害怕,二十对三十,马木留克也许能仗着马快占便宜,一百对一百,他们就不见得占便宜了,四百对四百,彼等必败!”

    “不论他如何分散,他们的目标,就是修筑运河的民夫,他们想把大明在苏伊士的钉子拔除,就得先把这些民夫驱散,所以他们最终的目的,一定就是民夫,只要坚守阵地,问题不大。子坚派一个机枪班过去循吉那边,构筑交叉火力阵枪阵地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刘铁和万安都领命下去。

    没有人问,右翼怎么办。

    因为丁一已领着那九名草原籍的士兵,跨上了阿拉伯纯种马。在他们身后,还有二十个骑着矮小蒙古马的士兵,跟着驱逐舰过来的几艘补给船,也只能运上这二十匹马了,本来是作为通信兵用的,但现在这些通信兵跟在丁一的身后,甚至他们只有一件鸡胸甲,但没有人退缩。

    只因前方,便是丁一的战旗。

    从一个胜利,走向另一个胜利的旗帜。

    但是此时驱逐舰上的曹吉祥,爬到桅杆上举起望远镜,却也忍不住骂了句粗口。

    因为他也是知兵事的,特别是冷兵器战争的兵事。

    那望远镜里看着卷起的烟尘,绝对不止几百骑,至少也得二千骑以上!r11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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